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導師制實施辦法部分修文增訂及修正
本校導師制實施辦法正式於105年3月23日公布增訂及修正條文,修訂條文為:
第 6 條 各系(所)、師資培育中心應依據本辦法、系(所)、師資培育中心特色及學生需求,訂
定各系(所) 、師資培育中心導師制實施細則,經系(所)務會議、師資培育中心會議決
議後實施,並將導師制實施細則送學務處備查。
第 9 條 導師工作經費項目包括主任導師活動費、導師費、師資培育中心培育公費生導師費,
由本校編列預算支應。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導師制實施辦法部分修文增訂及修正
本校導師制實施辦法正式於105年3月23日公布增訂及修正條文,修訂條文為:
第 6 條 各系(所)、師資培育中心應依據本辦法、系(所)、師資培育中心特色及學生需求,訂
定各系(所) 、師資培育中心導師制實施細則,經系(所)務會議、師資培育中心會議決
議後實施,並將導師制實施細則送學務處備查。
第 9 條 導師工作經費項目包括主任導師活動費、導師費、師資培育中心培育公費生導師費,
由本校編列預算支應。
詳細辦法請參閱上方 申請辦法及表單 以及 當年公告。
導師制度承辦人:學務處生輔組,分機:049-2910960 轉 2313,電子信箱:ychung@nc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