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名稱 | 109學年度第1學期 屏東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學生獎學金 | ||||||
申請日期 | 自即日起 至 109 年 11月3 日前 | ||||||
申請方式 | 自行送件 | V |
於申請日期前送至生輔組 | ||||
申請辦法及 申請書相關網址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TglTLqbLlQANjLbKYmSYKI-m55s3jyg7?usp=sharing | ||||||
辦法及相關表格申請對象 | V | 學士班 | V | 碩士班 | V | 博士班 | |
申請資格 |
(一)清寒獎學金:凡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及本縣國高中(職)學校在學之清寒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但不包含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及在職專班、研究所碩博士三年級以上學生: 1、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但不包含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 2、家庭突然遭遇變故或其他情形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查核並由學校出具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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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一)申請書。 (二)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三)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導師證明。 (四)在學證明書及前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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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