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名稱 | 川康渝文教基金會獎學金 | ||||||
申請日期 | 自即日起 至 109年 12月 30日前 | ||||||
申請方式 | 自行送件 | v |
於申請日期前送至生輔組 | ||||
申請辦法及 申請書相關網址 |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FldLdGS6_Pw07zRuPYhcXrmBTRBrpq9N/view?usp=sharing |
||||||
申請對象 | v | 學士班 | 碩士班 | 博士班 | |||
申請資格 | 1.四川省、西康省、重慶市之在台同鄉,設有戶籍者(限台灣學生,不含陸生)。 2.公私立各大專院校或專科學校之肄業學生(不含博士班研究生、師範大學及師範學院公費生及五年 制專科學校前三年之學生)。 3.操行及學業成績均需80分以上。如家境清寒或全家有三人以上在學者,學業成績在70分以上即可。 |
||||||
繳交文件 | 一、請檢附下列證件:(並依序對齊右上角裝釘) (一) 戶口名簙影印本(足以證明原籍為川、康、渝之證件影印本) (二) 就讀學校之學生證影本及108學年度學業及操行成績單。 (三) 家境清寒者需附村里長之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或稅捐稽徵處之免稅證明。 二、家庭狀況欄請記明家庭人口、職業及經濟收入。 三、本表填妥後連同各證明文件,寄台北巿中山北路五段二五O號。 |
||||||
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