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暨南國際大學110年度學生生活助學金申請公告
一、 依據: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及本校「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學生生活助學金作業要點」,提供經濟弱勢學生在校生活費用之獎助學金。
二、 服務與考核:由生輔組安排至校內「行政、系所單位(服務學習單位)」或「校內各類服務學習活動」執行每月30小時,共240小時之生活服務學習(或參與指定講座等活動),每月核發新臺幣6000元之生活助學金(3-6月與9-12月,共八個月,不含寒暑假)。服務學習單位得向學生進行考核,學生如表現不佳,經輔導仍未改善者,取消該生領取生活助學金資格,服務單位可向學務處生輔組申請變更學生。
三、 名額:視本校每年度編列預算訂定錄取名額。
四、 申請期限:自109年9月25日(五)起至109年10月26日(一)下午5點止,逾期恕不受理。
五、 服務期間:110年3月-6月、9月-12月,共8個月。
六、 申請資格:
- 家庭年所得收入新台幣70萬元以下,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且具有本校學籍者。
- 前項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 不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 逾25歲或25歲以下就讀在職班、學分班者。
- 業依規定領有低收入戶生活扶助(就學生活補助)、原住民學生工讀助學金或原住民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等政府提供同屬生活費性質之補助、進行校外實習領有津貼者。
- 業已向銀行申貸生活費者。
七、 申請資料及證明文件:
(一)申請表(請參閱附件,詳實填寫,親自簽名確認)
(二)自傳(至少600字)
- 自傳內容(必須包括以下(一)、(二)項內容)
(一) 詳述家庭人口、就學或就業情況、經濟現況等資訊(含個人專長、證照)
(二) 其他內容(請擇二撰寫)
- 您認為透過生活服務學習對未來就業有何種面向之幫助?
- 若您曾參與生活服務學習對此助學措施有何建議或感想?
- 若獲得服務學習機會,服務前將會做什麼準備?最想從事何種類型之服務學習?
- 申請校內外各類獎助學金過程認為最困難的地方?
(三)前一學期成績單(大一學生請檢附高三下成績單)
(四)近3個月內申請含詳細記事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含詳細記事之「新式戶口名簿」。(上述兩者皆須向各地戶政事務所申請)。
(五)父、母及申請人108年度綜合所得稅清單正本(單親者僅需提供父或母之一方之綜合所得資料清單,若共同扶養,則父母皆要),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不得逾新臺幣2萬元。
(六)父、母及申請人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正本(單親者僅需提供父或母之一方之財產查詢清單,若共同扶養,則父母皆要),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新臺幣650萬元內。
(七)其他證明文件(重大傷病卡或持身心手冊者)。
八、 欲申請生活助學金同學,務必備齊以上申請資料並依順序排序,親送承辦人洪小姐進行面談,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或寄信洽詢。
九、 審查:生輔組初審後,須經本校「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審議通過。
承辦單位: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承辦人:洪乙芹
聯絡電話:(049)2910960轉2313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