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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年歲之計算以年計,凡年滿 19 歲至屆滿 36 歲之男子,均稱為役齡男子,均應接受徵兵處理。如:民國104年減出生之年次 85年次等於 19 歲(役男)、民國104年減去 19 歲等於85年次(役男)。
詳細辦法請參閱上方 申請辦法及表單 以及 當年公告。役男徵兵承辦人:學務處生輔組 教官,分機:,電子信箱: